2016年沈阳市公安机关招聘公告,沈阳市警察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6-07-26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兵役政策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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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市公安机关招聘公告,沈阳市警察报考条件】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兵役政策。
为依法整治交通秩序,打造畅通文明城市,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经上级领导批准,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拟招聘合同制公安辅警150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合同制公安辅警150人,其中为和平交警大队招聘50人,用于辅助交警维护动态交通管理;为分局招聘100人,用于派出所静态交通整治、立体化巡逻防控和社区人口辅助管理。岗位安排待招录结束后,由公安和平分局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未被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无治安处罚记录,本人及直系亲属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四)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遵守《保密协议》;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六)要求沈阳市市内五区户籍,男性,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身高1.70米以上;

(七) 其他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一号窗口(和平区哈尔滨路58号,省人才市场东100米);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平区就业人才网(www.syhp.gov.cn/hpzf/rsj)下载的报名表(贴照片)一份、2张一吋同底免冠彩照现场报名。

(四)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均在“沈阳市和平区就业人才网” (www.syhp.gov.cn/hpzf/rsj)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网上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四、招录程序

(一)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安和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监督。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照《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录专业化武装巡逻队伍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执行。体能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并计入招录总成绩。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公安、人社工作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安排待报名后请登录沈阳和平区就业人才网www.syhp.gov.cn/hpzf/rsj查询);

(二)面试。面试由和平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安和平分局负责参与并监督。依照体能测评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招聘数量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不足1:1.5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以考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最后得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请登录沈阳和平区就业人才网查询)。

总成绩=体能测评×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体检由公安和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监督。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方可参加体检,依照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等额人数安排体检(相关信息请登录www.syhp.gov.cn/hpzf/rsj查询),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末位总成绩并列者,以体能测评成绩高者为体检依据;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体能测评中1000米项目(遇相同,则依次按10*4往返跑、俯卧撑)成绩优异者为体检依据。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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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由公安和平分局具体负责实施,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其直系亲属是否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考核。遇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体能测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考录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做最终决定。

八、试用期

政审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九、待遇、合同

(一)招聘人员性质。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二)管理模式。管理上实行委托派遣制。用人单位与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三)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绩效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四)合同签订。试用合格的人员,由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五)续聘续用。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本简章最终由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321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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