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烟台市去库存政策,烟台市房贷新政出台

发布时间:2016-08-19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党政法规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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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如何健康发展,不但关乎百姓安居乐业,对烟台全市经济大局同样举足轻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库存,落实好住房公积金使用、信贷、税收等支持政策,有序推进“三个市民化”,吸引各类创业人才、年轻技能人才来烟购房、落户、兴业。

   多管齐下,烟台楼市存量迎“减负”契机

  自从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房地产去库存作为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以来,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密集出台政策,支持去库存行动。我市也相继出台多项楼市政策,采用信贷杠杆、税费减免、优化落户等多种形式进行“去库存”。去年4月,市住建局、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按照新规,降低首付款比例,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144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开发商方面,也因新政得以“松绑”,回笼资金:按照新政,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下调后的相关比例,即可申请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所有行政管理事项,从受理到办结逐步实行“一站式”、“一条龙”办理方式,限时办结。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时限办结;所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的最低额度收取。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审批由以前3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由以前集中办理变为随报随批。

  去年5月1日起,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申领条件方面,连续缴存6个月就可申请贷款。9月,公积金贷款条件再次“松绑”: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住房公积金贷款率高于85%时,适时开展贴息贷款业务。公积金可用于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在诸多支持政策的合力“减负”下,港城楼市在没有大新盘入市的情况下,从去年末逐渐呈现回暖态势:2015年11月六区楼市成交3261套;作为绝对淡季的12月,成交量不降反增,共成交3904套,“淡季不淡”;刚过去的春节前后两周,在无新增楼盘供应的情况下仍成交312套,“暖春”态势正逐渐萌芽。

   放宽落户,“新烟台人”成去库存增长极、

多地密集出台<em>去库存政策</em>_邯郸新闻网

  “居住地产比重偏大、库存偏高,是烟台乃至整个山东房地产业的短板。短期来看,现在的供给是大于需求的,但从长期来看,供给还是小于需求的。”山东大学房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化解库存,一方面引导房地产业向旅游、养老等多元转变,另一方面,则要着眼于城镇化进程,让‘新城市人’成为购房新增长极。”

  要吸引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落户,改革现有户籍制度,打通落户渠道势在必行。据去年11月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调研发现,受访的农民工中,67.9%愿意落户城镇,其中20-40岁的青壮年落户意愿强烈。在愿意落户的主要原因中,更多的发展机会、更好的社会保障水平等要素尤其显著。

  去年11月,烟台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规定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合法稳定的就业人员,按规定连续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县级市市区、县级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按规定连续参加当地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以及各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急需引进的人才等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正式录(聘)用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居住权益方面,我市也出台了多项配套保障措施:实施以“城中村”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推动“城中村”居民市民化。建立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保障性住房配租等多种方式,解决保障对象的基本住房需要。实施“三房合一、租补分离”的住房保障模式,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就业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同时,政府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原则上政府不再投资建设,采用货币购买市场存量房方式解决。旧城旧居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实行货币安置补偿试点,货币补偿比例不低于10%,减少安置房建设数量,并鼓励持币购买市场商品房,减少库存商品房数量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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