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地方政府公务用车改革,天津公务用车管理最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7-02-09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范文报告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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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天津 地方政府公务用车改革,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概况

  1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中国公车改革全面推开。

  根据方案,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根据方案,原则上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

  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可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方案》明确,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边疆少数民族

  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天津公务用车管理最新标准

  盘点国家公务用车20年改革历程

  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1997年,广东省开始公车改革试点。

  1998年,国家启动部分中央机关的车改试点,并同时在浙江、江苏、北京、湖南、重庆等地试点。

  2003年,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公车改革的提案引发热议,由此出现了2004年前后的全国性公车改革高峰,北京、广东等地试点公车货币化改革。

  2004年,我国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2005年,杭州、北京等地公车改革相继搁浅。

  2009年,经过近7年的酝酿和试点,浙江杭州正式启动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市局(副厅)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专车,并向公务员发放公车改革补贴,补贴根据级别分9档,最低每月300元,局级干部每月2600元。

  2010年初,昆明在市内四个辖区试点公车改革,实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用卡定额包干管理。

  2010年3月,针对公车改革遭遇的难题,民革中央提交了《如何破解公车改革之困局》的提案,建议厅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再次引发热议。

  2011年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降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采购价格,明确要求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这比此前的标准降了2万元。同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 盘点国家公务用车20年改革历程

  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1997年,广东省开始公车改革试点。

  1998年,国家启动部分中央机关的车改试点,并同时在浙江、江苏、北京、湖南、重庆等地试点。

  2003年,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公车改革的提案引发热议,由此出现了2004年前后的全国性公车改革高峰,北京、广东等地试点公车货币化改革。

  2004年,我国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2005年,杭州、北京等地公车改革相继搁浅。

  2009年,经过近7年的酝酿和试点,浙江杭州正式启动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市局(副厅)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专车,并向公务员发放公车改革补贴,补贴根据级别分9档,最低每月300元,局级干部每月2600元。

  2010年初,昆明在市内四个辖区试点公车改革,实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用卡定额包干管理。

  2010年3月,针对公车改革遭遇的难题,民革中央提交了《如何破解公车改革之困局》的提案,建议厅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再次引发热议。

  2011年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降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采购价格,明确要求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这比此前的标准降了2万元。同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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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对本市方案的批复要求,天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日前正式启动实施。日前,天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段春华指出,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充分认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必须坚决贯彻,确保成效。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周密制定配套政策,多措并举保障公务出行,处理好改革与效率、公平和稳定的关系。要各尽其责狠抓落实,密切沟通协作,实现无缝衔接,同步实施车辆封存、出行保障、人员安置等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通报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踪问责,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据了解,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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