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否军事介入叙利亚:只在这五种情况下才出兵

发布时间:2015-10-13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事新闻 > 军事观察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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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空军的苏-30S战机在叙利亚拉塔基亚的空军基地

俄罗斯空军的苏-30S战机在叙利亚拉塔基亚的空军基地

 

    外媒报道一艘中国军舰靠近叙利亚海域,有媒体甚至猜测中国可能军事介入叙利亚,与俄罗斯共同打击“伊斯兰国”非法武装。但是,它们很可能想多了。

    随着中国的国际化发展,国人走向海外,中国政府将对国人的领事保护延伸到更远的海外,已变得更为寻常。同时,作为世界上的主要国家,中国对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责任感与能力都在快速升级。最近习近平主席访问联合国,在联合国系列峰会上做出承诺:中国对联合国发展与安全合作的财力与人力资源投放都将显著增加。

    因此,联合国蓝盔部队中来自中国的贡献还将提升,中国为世界安全与繁荣所提供公共产品将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新常态。中国将设立八千人的常备维和警队,表明中国愿意继续成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常”中最为支持国际维和的国家。事实上,中国已派出有关部队到南苏丹和马里,承担了安理会批准的高风险军事行动。

    即使是事关叙利亚的安全问题,中国在去年已派出军舰前往叙利亚海域,参加联合国批准的销毁叙利亚化学武器行动。所以,中国派出军舰到叙利亚执行与叙利亚有关的国际安全行动,已非稀罕。但是,中国是否应该出兵打击“伊斯兰国”非法武装,则要比中国是否应该出兵为联合国维和复杂得多。

    目前阶段中国的国际用兵,应具五项原则:自卫、联合国授权、有比较突出的涉我海外利益、产生最低副作用、最大限制动武。第一,自卫原则自不待言,自卫是《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两种合法动武方式之一,无需联合国授权。第二,《联合国宪章》还规定,任何除自卫以外的动武,只要安理会授权,也属合法。第三,中国不应也不可能当世界警察。即使安理会授权,其执行也应各国分担,而非一国包揽。出于国家利益与国际责任的平衡,即使中国军队应招出征,也应适当兼顾涉我海外利益。第四,即使安理会授权,也未必没有国际争议,后果也未必理想,因此在执行行动时,应最大程度减少副作用。第五,最大程度克制动武,包括以联合国名义对外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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