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 名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数量之多、性质之严重,在广东乃至全国罕见——茂名原市委书记周镇宏和其继任者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原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原市委政法委书记倪俊雄等人“落马”,涉案人员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幸 免,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
镇长为升职抵押贷款行贿
买官卖官成为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
窝案爆发前的几年里,茂名买官卖官风气畅行,成为官员中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
2014年2月,周镇宏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周镇宏先后多次收受33人的贿赂人民币2464万余元,还有折合人民币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3年7月,罗荫国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悉,1993年至2011年,罗荫国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邹继芳收受64名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商人贿送财物,其犯罪金额合计过亿元。
在“一把手”的前后带动下,茂名官员买官卖官的行为异常疯狂。倪俊雄在任职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期间,利用提拔使用公安系统干部的机会卖官敛财。小到两三万,大到上百万,他大小通吃,甚至采用了“相同条件下价高者得”的荒唐逻辑。
涉案者中有些基层干部的“从众”令人感喟。信宜有个镇长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生,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提拔。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却也因此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