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子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导致重大事故,建议罚款198万元,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收缴;下海子煤矿非法越界开采、节后违规生产销售煤炭共13706.2吨,建议麒麟区政府没收煤矿违法所得438.60万元,并处3倍罚款1315.80万元;关闭下海子煤矿,吊销相关证照。
责成麒麟区区委、区政府向曲靖市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责成麒麟区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问责(本报有删节)
15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张克祥,煤矿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
沈有明,煤矿投资人之一,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
黎晓生,煤矿法定代表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建议吊销《安全工作资格证》
韩自增,高家村煤管所所长,涉嫌滥用职权罪,移送审查起诉。建议吊销《云南省行政执法证》
建议给予4人行政处罚
杨贵云,煤矿班长,建议罚款2万元
张小兵,煤矿班长,建议罚款2万元
张海平,煤矿班长,建议罚款2万元
罗自友,煤矿生产副矿长,建议罚款2万元
建议给予17人党纪、政纪处分
傅学宾,曲靖市委常委、麒麟区委书记,党内警告
朱家甫,麒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行政记过
缪仑,麒麟区政府副区长,行政记大过,免去副区长职务
刘文华,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局长,行政记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