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退伍军人安置政策
(一)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二)《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需提报下列材料:
1、退伍证;
2、行政介绍信;
3、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入伍通知书;
5、对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同意应提报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三级以上转业士官需提报下列材料:
1、转业证;
2、行政介绍信;
3、组织关系介绍信;
4、安置介绍信;
5、易地安置到女方落户的必须结婚满2年以上,需提报结婚证、女方户口本、身份证。
三、安置程序
(一)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安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