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重庆士官转业待遇

发布时间:2016-03-21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士官政策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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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的意见(最新) 一、重庆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条件 (一)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且从重庆市入伍的(不含市外户籍从重庆市大专院校毕业分配入伍的,下同); (二)配偶常住户口在重庆市的; (三)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出生在重庆市或从重庆市入伍的;双方同系市外籍,一方转业,留队一方在重庆市驻军服役,且具备配偶随军条件的; (四)军队转业干部在市外入伍,其父母(配偶父母)在重庆市有常住户口,且有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身边无子女的;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重庆市的; (六)军队转业干部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在重庆市有常住户口,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等艰苦岗位连续工作满10周年的; 日本<em>军校</em>举行毕业典礼(高清组图)+-+新闻-+国际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二等乙级以下),且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 (七)对不符合重庆市接收安置条件但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殊专业技能的军队转业干部,确系重庆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本人愿意到重庆市安置并经军转安置部门同意的;对在本区县(自治县、市)不能对口安置、合理使用的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人才,市内其他地区或单位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且同意接收的,可以跨区县(自治县、市)调整安置。 二、主城七区(本文指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部新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同)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条件 (一)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由主城七区接收: 1、军队转业干部入伍时为主城七区常住户口,且从主城七区入伍的; 2、非主城七区入伍的转业干部,配偶婚前为主城七区常住户口的,结婚时间须满2周年。其中:军队转业干部再婚前的配偶为主城七区常住户口,再婚配偶婚前为主城七区常住户口的,再婚时间须满1周年; 3、非主城七区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随军调(迁)入主城七区,取得主城七区常住户口须满2周年; 4、非主城七区入伍的双军队夫妇,同时转业需进入主城七区的,其中一方在主城七区驻军服役须满2周年,且符合配偶随军的条件;一方转业,留队一方在主城七区驻军服役满2周年,且符合配偶随军的条件; 5、父母(配偶父母)调(迁)入主城七区,取得主城七区常住户口满1周年,且有父母(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区人事部门或父母(配偶父母)所在中央驻渝单位和市、区属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的,可由出具证明的区或单位负责接收; 6、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周年,且从艰苦地区(岗位)转业或获战时三等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其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在主城七区有常住户口的; 7、军队转业干部系大专院校毕业分配入伍,入学前在主城七区有常住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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