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如何办理,河北省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政策】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2015农村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
1、在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未出台之前,农村居民暂按达委办发[2007]55、116号文件规定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即:凡达县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只要本人愿意,可参照全县村(社区)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待达到最低享受养老金年龄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由达县农村社保局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直至寿终。
2、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程序。首先参保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或达县农村社保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缴费标准是:每年最低缴费标准为8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全省平均工资的20%(2008年为4262元),参保农民可在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额度,且缴费年限不受限制。养老待遇由社会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3、我县农村户口的退伍军人可按上述办法参保,目前没有军龄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关于退伍军人的消息,希望能对那些需要办理退伍军人保险的人有所帮助。最新消息请以官网为准。
11月2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