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档案馆公布了日本战犯今吉均的侵华罪行自供提要。
据今吉均1954年6月笔供,他1906年生于日本大分县。1932年在日本奉天自治指导部任职。1943年,任伪龙江省警务厅厅长。
重要罪行有:
1932年8月,为镇压抗日运动,“动员了500名警察队员、800名自卫队员”,“在昌图县城西门外2公里的地方逮捕了6名爱国者”,并投入监狱,先后将其全部杀害。
1933年5月,赴伪热河代理公署任职。在此期间,“协助警务厅弹压人民及为民政厅生产鸦片而栽培罂粟”,毒害中国人民。
1943年,“在龙江省泰康设立矫正辅导院”,先后“将2100名左右的反满抗日分子至中国爱国者,送至矫正辅导院”。“强制使他们劳动,以致出现很多死亡者。”
1944年2月,抓捕抗日义士,“在景星县逮捕两名,在洮南县逮捕1名”;6月,“逮捕42名爱国者”,押送至齐齐哈尔收监,其中一人被酷刑拷问致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