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历史名人介绍,鄂伦春族名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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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伦春族 - 民族概况

  “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始见文献记载。 《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地以鄂伦春这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训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196。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友。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语、也有部分鄂伦春族用蒙古文。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

  鄂伦春族历史上曾有“使鹿部”、“使马部”之称,与达斡尔、鄂温克族同被称作“索伦部”。鄂伦春的称谓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正式形成的,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鄂伦春族自古就繁衍生息在黑龙江以北的广大地区,他们的先民据考证系生活于公元390年左右的大室韦人。鄂伦春人长期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几乎所有的男子都是优秀的骑手和百发百中的射手,他们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话规律了如指掌,有丰富的狩猎经验,20世纪40年代他们还是一个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游猎民族,猎获物在部族内平均分配,保存着一些原始社会共同消费和平均分配的习惯,老、弱、伤、残者不但分到一份,而且还要多一些。新中国成立后,鄂伦春族人一步跨入到社会主义。

  鄂伦春族生活的大小兴安岭,是中国东北地区、黑龙江流域的两大山脉。大兴安岭由东北向西南斜贯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山高谷深、溪流纵横;小兴安岭沿黑龙江上游斜向东南,山势平缓。绵亘千里的兴安岭上,到处是茂密的原始森林,生长着落叶松、红松、桦、柞、杨等耐寒树种和木耳、蘑菇、榛子、都柿等土特产品和药材。林中栖息着虎、熊、鹿、狍、野猪、貂、狐狸、野鸡等珍禽异兽。河里游弋着鲑鱼、鳇鱼等鱼类。鄂伦春人世世代代就靠着一杆枪、一匹马、一只猎犬,一年四季追逐着獐狍野鹿,游猎在这茫茫的林海之中。直到50年代,他们才走出白桦林,走下兴安岭,开始半耕半猎的定居生活。90年代,兴安岭全面禁猎以后,狩猎活动才渐渐退出他们的生活。

  鄂伦春族具有独特风格的房屋建筑有“仙人柱”和“奥伦”。

  “仙人柱”:又写作“斜仁柱”、“歇人柱”等。“仙人柱”是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 俗称“撮罗子”。鄂伦春族定居以前,居住的房屋。它是一种用二、三十根五六米长的木杆和兽皮或桦树皮搭盖而成的很简陋的圆锥形房屋。斜人柱的搭建十分简单,先用几根顶端带枝杈、能够相互咬合的木杆支成一个倾斜度约60度的圆锥形架子,然后将其它木杆均匀地搭在这几根主架之间,使之形成一个伞状的骨架,上面再覆盖上狍皮或桦树皮,夏可防雨,冬能御寒的“斜人柱”就算建成了。“仙人柱”的顶端要留有空隙,以便里面生火时通风,又可采光。门口处,选两根结实的支柱当门框,门朝南。“仙人柱”上的覆盖物以及其大小要根据季节的更迭而变换。冬天气候寒冷,多用狍皮覆盖。一架“仙人柱”约需狍皮五六十张。到了春天,天气渐暖,就可以换盖桦树皮了。“仙人柱”多搭建在山坡的背风向阳处,而夏天则多搭在地势较高、通风凉爽的地方。“仙人柱”既不用钉子,也不用绳,而是利用木杆本身的枝杈交叉而成。

  “仙人柱”结构简单,拆盖极为容易,所用原料几乎俯首即拾。它是鄂伦春族游猎生活的产物。定居以后,鄂伦春人大都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或土木结构的房屋,这种较为原始的活动性住房只有在秋冬季外出狩猎时才偶尔搭建,用以栖身或暂避风寒。

  “奥伦” :即高脚仓库,也是鄂伦春族别具特色的建筑。它是储藏物品的仓库。其具体做法是选四根自然生长的呈长方形对角的树木,在高出地面三米左右的地方把树头砍去,在其上面横铺木杆,形成底座。再用树枝做成半圆形的顶棚,覆盖桦树皮,用柳条将其捆扎结实,并在一侧开个小门,就可以用了。为了取东西方便,把两根较粗的树干捆在一起,每隔一定距离处砍出一个凹格,作为梯子。为了防止野兽及小动物的侵入,人们将四根柱子的外皮剥光,磨光,使其光滑,使动物不易爬上。“奥伦”中一般存放干肉、粮食以及过季的衣物等。人口为8196人。

  鄂伦春族 - 历史

  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政府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

  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

  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鄂伦春族 - 文化

  鄂伦春族的文学主要是口头创作,通过口耳相传,一代代地流传下来。主要有神话、歌谣、谚语、故事等。

  神话传说:口头创作的最早形式是关于鄂伦春族的历史神话传说,这些传说,有许多是关于人类起源的。如《恩都利创造了鄂伦春人》、 《九姓人的来历》等。还有歌颂英雄人物和集体战胜大自然或邪恶势力的传说,如《毛考代汗的传说》、《阿拉坦布托》等。另外以动物为主题的童话故事占较重要地位,如《熊的传说》、《飞龙鸟的传说》等。

  故事:民间故事鄂伦春语称“内目那罕”,有的地方称为“尼目罕”。民间故事是鄂伦春族口头文学中流传最广,数量最多,影响最大的一种体裁。其代表作有《欧新波的故事》、《艾赫》、《蛇王的女儿》、《伦吉善和阿依吉伦》等。

  谚语:鄂伦春族的谚语短小明了,语言简练,便于记忆。如“不怕事难,就怕人懒”、“橡籽落满地,野猪凑上去”、“蚂蚁迁窝,洪水必多”、“男人不怕山高,女人不怕细活”等,内容涉及了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

  谜语:是鄂伦春族人,尤其是青少年喜爱的一种口头文学形式。其内容大多取材于日常的生产和生活,尤其于传统的狩猎生活保持着紧密联系。如“桦皮船下没有水,桦皮船中彩云飘——摇篮”、“一个老头愁又愁,两只耳朵让人揪——吊锅”、“一座小山圆又圆,一对小鹿卧两边——耳朵”、“有丛大树长的怪,根朝上来枝朝下——马尾巴”等。

  鄂伦春族最擅长的手工艺品,是用大量的桦树皮制作的盒、篓、桶、箱和轻巧的桦皮船。并在上面雕绣各种美丽的图案,充分反映了他们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

  桦树皮制品:鄂伦春人生活的大小兴安岭,桦树遍地丛生,勤劳的鄂伦春人没有辜负大自然的馈赠,棵棵白桦树,张张桦树皮经过他们灵巧的双手,就变成了各种各样的桦皮器皿、桦皮船等生产生活用具和工艺品,形成了古朴典雅的桦皮文化。

  每年的初夏时节,桦树水分大,是鄂伦春人剥取桦树皮的季节。他们选取粗壮、挺直而又光滑的桦树,用刀子在树干的上端和下端各划开一圈口子,然后再在上下两口间竖划一刀,用双手将长方形的桦皮顺树干慢慢撕下。将剥取的桦树皮带回家,将外层硬皮及面上的表皮刮去,放在平坦处,用木头压上三日,便可平坦挺直。

  鄂伦春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是制作桦皮制品的能工巧匠。他们人人都能用桦皮和马尾或狍、鹿、犴筋捻成的线缝制各种所需的用品,并在上面雕绘上各种花纹图案。大型的桦皮用品有衣箱、水桶、篓子。中型的有盆、帽盒、针线盒、采集贮存野果用的小桶。小型的(文章转载自: http://www.gerenjianli.com/Mingren/07/ 请保留此标记)有碗、烟盒、药盒等。除了一般的生活用品外,鄂伦春人还能用桦皮造船。桦皮船窄而长,一般宽不到1米,长约 5 米。它是用松木板做成两头翘起的骨架,用大张没有孔洞的桦皮做船底和船帮。全船不用一根铁钉,用松木削成钉,用以加固各部位。这种船可乘坐两三个人 ,用单桨划行即可。划行时声音极小,划着它出猎,有利于接近猎物,捕获野兽。桦皮制品制作简单,结实耐用,不怕水、不怕碰撞,而又携带轻便。

  雕刻:主要有桦皮雕、木雕、骨雕三种,其中桦皮雕刻最为独特。其花纹有云字纹、回纹以及各种花朵图案。这些图案有些是用骨针画在桦皮上的,有些是用薄的桦树皮剪好图形后贴在上面,之后进行雕刻压花。图案和花纹雕刻完后涂上红、黄、黑三种颜色。木雕主要在木制器物上雕刻花纹和图案。如马鞍和鹿哨上雕刻云字纹,木盆、木碗上刻花卉图案等。骨雕,是用兽骨刻制的指环、筷子、纽扣等。<em>鄂伦春族</em>的服饰+由于种种历史原因

  刺绣:鄂伦春族的刺绣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用各种颜色的花线直接在皮制品上刺绣,另一种是将皮子剪成各种花纹后缝制在皮制品上。刺绣花纹有团花纹、角偶花纹、波浪形花纹和单独花鸟纹等。早期刺绣用的是骨针和用鹿、狍子的筋制成的线,近代以来,多用铁针和彩色丝线。

  鄂伦春族 - 经济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的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当时氏族组织虽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生活。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除猎场、森林、河流仍属于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原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的社会已进至毗邻公社阶段。

  鄂伦春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地势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正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莽莽兴安岭栖息着鹿、狍、犴、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生长着各种鱼类。这优越的自然环境最好的天然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人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建国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内部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分工。在1000多年前,就有关于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的记载。狩猎主要是男的事情,有时妇女也随同出猎。狩猎工具有枪支、马匹和猎犬。主要采取集体狩猎方式,但已不是以“乌力楞”为单位,而是根据自愿临时组织起一个或几个“阿那格”分头进行。所获猎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个体狩猎虽已出现,但为数极少。狩猎所获是鄂伦春族衣食的主要来源。捕鱼多用“挡集子”方法集体进行;也有的乘桦皮船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别的民族中传入的。捕鱼大都由男子负责,采集则多由妇女承担。捕获的鱼类,采集的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一种重要补充,如一时食用不完,即把它晒干贮存起来,以备猎获物缺少时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多由妇女制作。对在不同季节打猎所得的兽皮,她们按其性能和部位,缝制成适宜于不同季节穿用的服装;将从桦树上剥下的整张桦皮,加工制成适合于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们在这些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上面绣的或雕的各种图案。最能反映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子还用手工制作骨器、木器和铁器。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伦春人中有了萌芽。清末及辛亥革命以后一段时期,政府强制推行“弃猎归农”政策,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从事农业非鄂伦春人所习惯,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严重摧残,到1939年,鄂伦春地区的农业已被破坏净尽。

  各个部分鄂伦春族之间由于从事着大体相同的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换关系,交换多与其他民族进行。开始是偶然的,以后逐渐成为经常的,并由此打开了鄂伦春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尽管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着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945年8月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于1953年开始建筑新房,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幢幢整齐明亮的大瓦房以及学校、商店等代替了昔日的“仙人柱”。兴安岭上出现了电灯通明的新城镇。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相继兴建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每年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以往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现在筑起公路,通了汽车,铁路也通向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过去连文字都没有的鄂伦春族人民,如今已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广播站,本族丰富的民间歌舞搬上了舞台与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无医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患妇女病的竟达妇女总数的80%以上,而今天乡有卫生院,大队有卫生所,村有卫生员,天花、伤寒等传染病已绝迹,人口成倍增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的各项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显著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牧、副业等生产,而且肩负护林防火的重任,护卫大小兴安岭森林的安全,为保障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供应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鄂伦春族 - 技术

  鄂伦春族主要以狩猎为生,狩猎业占重要经济来源。狩猎的对象主要有狍子、野猪、黑熊、獐子、野鸡、飞龙等。另外,捕鱼也是另外一种食物来源。鄂伦春人很早以前就学会了捕鱼技术。捕鱼的工具有鱼叉、鱼钩、鱼网、鱼梁子等。

  鄂伦春人在长期的狩猎和采集生产中,逐渐积累了很多医药知识,利用一些动物、植物来治疗疾病。常用的中草药有老鸹眼。是一种木本植物,一般生长在河套边,树干高大。用它的树皮熬汤,内服外洗,治疗扭伤、骨折等症。火柴花可治疗淋巴腺肿大。动物类药物有熊胆、鹿胎、熊油、兔子血、獾子油等,都是治疗各种疾病的良药。鄂伦春族除了使用中草药和动物类中药外,还用温泉洗浴的办法来治疗疾病。黑龙江省逊克县都鲁河温泉和德都县的五大莲池等,可以治疗皮肤病、胃肠病、眼病等。

  鄂伦春族 - 服装

  在长期的游猎生活中,鄂伦春人独具匠心,创造了极富民族特色的兽皮服饰文化。其衣裤、鞋帽、被褥以及手套、挎包等都是用兽皮缝制的。其原料主要是狍子皮、鹿皮等,但尤以狍子皮居多。狍皮不仅经久耐磨,而且防寒性能极好。不同季节的狍皮,可以制作各种不同的衣着。如秋冬两季的狍皮毛长而密,皮厚结实,防寒力强,适宜做冬装。夏季的狍皮毛质稀疏短小,适宜做春夏季的衣装。鄂伦春族的服装以袍式为主,主要有皮袍、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皮袜、皮手套、皮坎肩、狍头皮帽等,最具特色的是狍头皮帽。

  皮袍:鄂伦春语叫“苏恩”。多以冬季猎获的狍子皮缝制而成,分男女皮袍良种。男皮袍稍短些,一般到膝盖,前后开衩。女皮袍较长,左右开衩,在袖口、衩口、下摆处都绣有花草和花纹。男子多系皮带,女子多系彩色的布腰带,老年妇女一般系素色腰带。

  狍皮帽:大兴安岭森林气候寒冷,鄂伦春人大部分时间要戴着狍头帽。这种帽是用一副完整的狍子皮缝制而成。将狍子头皮剥下后,晒干,按原状衬上布或者皮,眼睛的圆洞用黑皮子镶上,有的还将两只角保留下来。鄂伦春人选择狍头作伪装的皮帽,颇具匠心。狍子为大兽中的弱者,特别是猞狸、狼、东北虎、北极孤、棕熊、金雕、东北豹的捕食对象。鄂伦春人持枪趴在灌木丛里,微露狍头皮帽,俨然象一只狍子卧在那儿,诱惑狍子或其它野兽,当野兽出现时便出其不意地扣动扳机,无不成动。

 

  皮被:鄂伦春语称为“乌拉”,多由冬季的狍子皮制成,一种是用几张皮子缝合而成的,如同普通棉被。一种是筒状的,适宜动机进山狩猎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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