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永宏辞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任命:
蔡汾湘为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渊为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贾毓杰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高宏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牛社威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涛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姜忠市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李艳萍为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建华为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张满平为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王满春的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何涛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渊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