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7军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讯息,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信息。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潘海涛为淄博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
王晓平为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陈力行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一年);
田红为淄博市林业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一年)。
免去:
任传斗的淄博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职务;
王庆生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兴国的张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司志荣的博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经研究决定,李剑峰、徐维民任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期转正式任职。任职时间自2014年8月8日起算。
谢建军任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边霄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11月17日至18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淄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出席会议并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讲话,副主任王法亮、尚秋云、王树武、王树槐,秘书长刘秉敏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许建国辞去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李明涛为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宏伟为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杨洪涛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可杰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申延军为淄博市公安局局长;周茂松为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免去:丁冠勇的淄博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李贡平的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良春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永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马继东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建明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王孝俭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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