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农民买房贷款优惠政策,黑龙江省农民买房政府补贴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6-04-19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事大全 > 时政人物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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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动“去库存”这一经济任务,各省纷纷出具相关的政策,使得农民进城买房的一些后顾之忧得以解决,而相应的补贴方案则是大家关心的,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16年黑龙江省农民进城购房新政策,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多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城镇化暴露<em>农民</em>之痛进程 <em>买房</em>需排除多方阻力

  今年6月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对2016年农业补贴变化有重大指示。 变化一:农业大户也能申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   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变化二: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   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这次的规定,申报材料要取消。  3、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农民也能持股   这次的政策明确: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4、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   新政策提出,各省可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立项批复后先实施、后报账,待项目全部完工、经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农业经济组织可以不用等钱再建设,只要申请成功了,留好各种票据,项目建设就可以开始。

 

  1.贷款对象应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益;或为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含1年)的农民;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自主自愿在城镇购买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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