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16年4月27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杨甦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6年4月27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袁绍云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二庭庭长,免去其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樊建兵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知识产权庭庭长职务;
任命周锦明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唐明渠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任命金玮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顾晓威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朱艳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张志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任命陶新琴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任乃法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秦昌东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