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十分明显,所谓“四个伟大”并不是林彪首先和直接提出来的。穆欣说,“四个伟大”的发明权当属于林彪、陈伯达和康生“共有”,这是有道理的,符合历史实际。我们再看看毛泽东对“四个伟大”的态度和反应。
1966年12月1日,周恩来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革命师生进行革命串联问题的补充说明》。2日,毛泽东在审阅时,将文中“毛主席”之前的定语“我们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删去。
1967年2月3日,毛泽东在接见阿尔巴尼亚的卡博·巴卢库时说:“又给我封了好几个官,什么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我就不高兴。但是,有什么办法!他们到处这么搞。”
1967年6月17日,中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第二天,毛泽东在具体谈到关于氢弹爆炸的新闻稿时说:昨天氢弹公报我就把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统统勾掉了。
1967年7月至9月,毛泽东视察大江南北时,又一次强烈批评“四个伟大”的提法。他对随行的杨成武说:“我现在很不喜欢‘四个伟大’,讨嫌!”
1970年12月18日,毛泽东同美国记者斯诺谈话时说:所谓“四个伟大”,讨嫌。总有一天要统统去掉。
以上就是毛泽东对“四个伟大”的态度。
关于“四个伟大”提出的情况,据笔者考查,大体就是这样。作者:阎长贵原载《党史博览》2006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