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给他抹去两条重罪
李作鹏的案 子,辩护律师给他抹了两条很重要的罪名。第一是参与在南方另立党中央;第二是参与谋杀毛主席的“五七一”工程。张思之表示:“应该说,这两个计划都有,都 很详细,但我们调查时发现,李作鹏根本就不知情,而且有证据证明他不知道,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这两条罪状,起诉书里都有,我们把它给抹掉了,终审判决也 没有再提。”最后,法庭判处李作鹏有期徒刑17年。
因“两案”受审的10名主犯中,只有5人要了辩护律师。辩护律师触及了全部48条罪名中的13条,并成功抹去了7条。审判过程中,“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彭真多次对律师的工作提出表扬,说“还是应当放开,让律师去辩”。
评价律师辩护是“敲边鼓”
案 子审判完了,张思之去听李作鹏对他们的意见。李作鹏微笑着,把手从棉衣袖筒里利索地抽了出来,说了这么一句:“你们的辩护,好比敲小鼓,可只是敲了个边 儿,没敲到中心点上。”“呵,敲边鼓!能不能说具体点?”张思之问。李作鹏脑子的确转得快,他并不正面回答,有点漫不经心地说:“不怪你们!”临到谈话结 束行将道别时,李作鹏冒出了一句:“我写了首诗给你。”张思之想马上看,不料李作鹏却说:“20年后给你!”
张思之讲道:“我真是等了20年,他还真是守信用,开门的时候手上就拿着诗……诗的题目就叫《评律师》:尊敬公正人,天知无偏心。官方辩护词,和尚照念经。遵命防风险,明哲可保身。边鼓敲两下,有声胜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