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邓小平下令全面修改宪法不为人知内情

发布时间:2014-12-08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野史传奇 > 民间故事 手机阅读
《1978年邓小平下令全面修改宪法不为人知内情》由作者投稿编辑于2014-12-08 收集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委员们和列席的人员,对讨论稿的总体内容和结构基本是肯定的,尤其对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提到“国家机构”之前,得到了大多数人赞许,一致认为这个改动恰当、很好,从宪法上突出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对把“四个坚持”写入“序言”,虽然还有不同意见,但总体上是赞成的。丁光训委员认为,“序言”中对党的领导问题的表述,“与1975宪法和1978宪法相比,全部去掉了字面上的硬性规定(‘公民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加于人的意味没有了,党的领导形象更高了,不是低了”。

  一、为什么要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

  1979年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开过,中央就酝酿全面修改宪法。同年10月下旬,邓小平约胡耀邦、姚依林、邓力群谈话,指出:经中央常委研究,准备为明年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后年十二大做点准备工作。第一,修改党章。第二,修改宪法。明年二月五中全会讨论,年底六中全会讨论,然后提交十二大。(参见《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74页。)

  新中国成立以后,先后搞过三部宪法。1954年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是一部比较好的宪法。1975年又制定了第二部宪法,这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存在严重的问题。粉碎“四人帮”以后,很快又制定了1978年宪法。事隔两年多,所以提出要对宪法做全面修改,主要是这部宪法已不能适应“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新形势的需要。制定1978年宪法时,由于受历史条件限制,还来不及全面总结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也来不及彻底清理和消除十年动乱中“左”的思想影响,反映到这部宪法中,仍然保留着不少错误规定,包括继续肯定“文化大革命”,坚持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为指导等原则错误。这些问题与同年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的客观实际很不适应,阻碍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形势的发展把全面修改这部宪法提上了党和国家的工作日程。

  1980年8月1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邓小平在会上做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他提出,中央正在考虑进行的重大改革,第一项就是将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他说:“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原则,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9页。)邓小平的这个讲话,总结国际共运和我国的经验教训,指出了国家政治体制存在的重大弊端和改革的方向,实际是提出了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并且把修改宪法作为第一项重大改革。这次会议做出决定,向即将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

  1980年8月30日,中共中央向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中共中央提出的修宪建议和宪法修改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决定成立的宪法修改委员会,由叶剑英任主任委员,宋庆龄、彭真任副主任委员。在103位委员中,有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全体同志,副委员长、副总理、政协副主席和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著名人士等,是一个代表性很强的权威机构。宪法修改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任务是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草案。宪法修改委员会决定成立秘书处,作为工作机构,由胡乔木任秘书长。

  二、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进行修改

  从1980年9月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到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宪法,历时两年零三个月。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提出修改草案(1980年9月至1982年2月);第二阶段是全民讨论(1982年4月至10月);第三阶段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1982年11月底至12月初)。

 1/9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上一篇徐悲鸿一生之痛 妻子蒋碧薇婚外情被迫离婚内幕

下一篇《二泉映月》作者阿炳为何会成为瞎子?

民间故事本月排行

民间故事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