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订婚习俗有哪些,芜湖市婚礼习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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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芜湖的环境 
芜湖市地处长江下游的皖中平原,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据考古发现,早在四、五千年以前,芜湖的先民土著人,就生活在今天的镜湖区的荆山附近。西汉时期,汉武帝曾大举征伐东南地区。由于东南地区远离中原,山地多,经济落后,难以控制,武帝一度采取弃地移民的政策,强制把一批又一批的越人内迁。公元前111年和110年,西汉政府先后将南越王国和闽越王国的越人,大批地迁移至长江下游两岸居住,芜湖一带就有山越人移民。不过一直到东汉初年,这里仍是一片蛮荒之地,农业经济与黄河流域相比,明显落后。
三国时期,孙吴政权在江南屯田,并且设屯田都尉和典农都尉进行管理。孙吴屯田的劳动力来源,一小部分是流入江南的北方人,他们被政府征为屯田客;大部分是被降服或掳掠来的山区部落山越人。赤乌二年(239年),孙吴政权还从江北招来10万流民在芜湖一带的湖沼低地围湖造田,芜湖东的咸保圩就是那时筑成的。
东晋及南朝时期,由于北方少数民族不断南下,兵革迭兴,战争频繁,北方的世族和豪强地主率领自己的大家族与依附人口动辄数百人之众南度长江,并且以宗族和籍贯相聚而居。北人的大量南迁,带来了大量劳力和先进的农耕技术。
北宋末年,金兵南侵,大批中原人民不堪异族蹂躏,纷纷南渡。这次南迁从靖康元年一直到元灭南宋。就芜湖而言,迁入芜湖的不仅有北方移民,而且有南方区域的移民,不仅有张孝祥等上层移民,而且有大批农民、手工业者等下层移民。史载芜湖白沙圩一带,南宋时期就有大量的移民定居耕种。他们带来了先进生产经验,对芜湖地区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此时江南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都已超过北方地区。
在芜湖的历史上,除了上述几次大规模的移民迁入外,其他的朝代也有人口迁入,不过已经不是大规模的集体迁移;但是就个体而言,也为数不少,如各地的旅芜商人。
这些来自于五湖四海,汇聚于青弋江畔的各地移民,到了芜湖以后,面对芜湖的社会环境,从学会芜湖方言和谋生技能做起。在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时,也逐渐改变着过去所形成的特征和心态,并且逐渐改变着在原籍社会环境中形成的特征和心理。移民们从其本身到其子女、孙子女,代代经历了在职业、社会地位、心态、生活方式诸方面的嬗变和累积,一个不仅在地域意义上,并且兼具经济上和文化上特点的城市人群体------“芜湖人”便逐步形成。
由于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文化,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是建立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的,它们形成于农业区,因为随着农业区的扩大而传播,大量汉族(华夏)人口不断从来黄河流域迁往南方,文化上的优势和数量上的多数使这些移民最终成为迁入地区的主体人口,他们所带来的文化自然也成为迁入地(如芜湖)的主体文化。同时,由于芜湖的地理环境和物质条件不同,久而久之使人们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这些差别,也反映在芜湖相对独特的婚姻和丧葬习俗。
二、婚丧的历史渊源
1、婚姻的历史渊源:中国传统婚姻的基本原理早在原始氏族社会阶段便已形成。原始先民对于婚姻的观念最初表现于神话当中。在我国广大地区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很久以前有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因为某种原因被动洪水毁灭了。这场灾难的幸存者只有兄妹两人。于是新的氏族和人类的重新产生,万物的重新创造以及新的世界的重新构成,都取决于他们的婚姻结合和婚姻结合带来的生育繁衍。社会化婚姻活动的功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对于自然界而言,人们希望通过人的两性结合行为及其生殖的后果,感染自然界,使阴阳和谐,风调雨顺,五谷结实。对于社会而言论人们希望各集团之间和谐相处,集团自身人丁繁衍,兴旺发达。这种风俗在《诗经》等古代文献中有大量反映,由于古代的季节祭以春秋两季为主,故而古代的婚姻多在春秋两季以秋季为多,一般是春季时的耕种季节约婚,秋季完婚。
婚姻乃是男女两性之间建立的一种社会公认的夫妻关系,这种关系是家庭和子嗣合法存在的基础。婚姻是人类社会进入到一定发展时期后的产物。汉语中的婚姻是指婚嫁和男女之家。班固《白虎通●嫁娶》:“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一说姻,同“因”。《广雅●释诂》:“因,亲也。”据此,则婚姻即“昏因”,意思是男女在黄昏约会,成为亲密的伴侣。《诗●陈风●东门之杨》:“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札礼●昏义●疏》云:“婿曰婚,妻曰姻是也,谓婿以昏时而来,妻则因之而去也。”又云“婿之亲属名之曰姻,女之亲属名之为婚。”故“女氏称婚,婿氏称姻”。《尔雅》云:“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又云:“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可见除了夫妻关系称为婚姻之外,夫妇双方的家庭亲属之间也有一种婚姻关系,所谓“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学为姻兄弟”。民间又称作“姻亲”。
婚姻中嫁娶的“嫁”,又称“适”或“归”。《仪礼●丧服》郑玄注:“凡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行于士庶人曰适。”《说文》段玉裁注:“浑言之,皆可曰适,皆可曰嫁”。《公羊传●隐公二年》:“妇人谓嫁曰归。”注:“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诗●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就表明出嫁的女子以夫家为家。《白虎通●嫁娶》:“娶者,取也。”古书中常常把“娶”写作“取”,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子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已可看出。
由于女性对于男性在婚姻方面的依赖是很明显的,所以中国古代从氏族社会的父系家长制起至周代结合政权的分封制就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当完备的宗族宗法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家庭、社会的财产、财富全部计算在男子的名下,按照严格的辈分、嫡庶关系确立尊卑,明确递继。因而,婚姻的缔结便直接影响到一个家族的发达与否。
结婚自古被视作人生的里程碑。具有强大的和悠久文化传统的中华民族,自然会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积淀出一套既涵义丰富又饶有趣味的礼仪,来作为这个人生重要过程的标志。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中传统婚姻的一般原则,这是实现“门当户对”的基本保证。在古代的中国,婚姻的缔结,原则上是由媒妁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往往对自己的婚姻没有直接表示意见的权利,《礼记●婚义》关于婚姻的意义说得十分明白,婚姻仅仅在于“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尤其在封建地主贵族的圈子里,婚姻是两姓两家的经济交易行为和政治勾结行为。为祭祀祖先而结婚,为传宗接代而结婚,或为了某种政治和经济的依附而结婚。所谓的“父母之命”,首先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具有决定之权,其次父母一般是婚礼仪式的主持人。但在通常的情况下,只能由父亲主持,母亲一般没有这种资格。当然父母之命也可能推及父母以外的的其他尊长,包括祖父母、伯伯、叔叔及至兄长等人,特别是在婚姻当事人没有父母的情况下。
民国时期,时兴文明结婚,男西服革履,女长纱礼服,男女傧相,请主婚人主持婚礼,行鞠躬礼,来宾祝贺入席饮宴。解放以后,男女自愿结合,经政府婚姻登记发给结婚证书即为合法夫妻,上世纪50、60年代婚礼简单。80年代以后,社会风气趋向高消费,一些青年结婚开始讲排场。
婚礼标志着人生之大喜,而丧礼却标志着人生之大不幸。不过,民间多将二礼合称“红白喜事”。既然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长寿善终也被看作是求之不得的“喜”事,体现了中国人在生死问题上的豁达与坦然。
2、丧葬的历史渊源:中国人有强烈的“慎终追远”的意识,表现为一种祖先崇拜。祖先崇拜是鬼魂观念和血缘观念的结合。认为人生有阴、阳两界之分,死亡即是阴、阳两界的交接点。人死为鬼,人死后到了“那边”还和生前一样,知冷知热,知亲知疏,知善知恶。只是灵魂脱离了肉体,成为一种无形无质,变化无穷的另一种存在形式,并且具有比阳世中人强大得多的某种神秘力量,因而能够危害或保佑还活在阳世中的人们。这种观念导致人们不再随便处置尸体,而是要讲究葬式,并通过葬式表现出对死者的尊崇和敬畏。民间相信人的灵魂不死,死人能投胎转世还有来生。人死之后家人进行隆重的丧葬仪式,不但是对死者的尊崇和敬畏,对生者也有利,。“入土为安”,是丧葬中的古训,表现为土葬。旧时土葬,人死后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明•冯惟敏《耍孩儿•骷髅诉冤》曲:“自古道盖棺事定,入土为安。”明•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一:“亲戚多道:‘从来说入土为安,为何要拘定三年?’”
中国传统的土葬,必有坟墓。坟墓连称,似乎是一回事,其实这两个字的本来意义是有区别的。《礼记●檀弓上》引用孔子的话说“古也墓而不坟”。郑玄对这句话的注释是:“墓为兆域,今之封茔也,……土之高者曰坟。”实施土葬,要把死者安放在棺木中,然后把棺木埋入土穴,埋棺之处叫做墓,也叫茔,墓地范围以内叫兆域。在墓地埋棺之处地面上堆土成丘,叫做坟,也叫冢,也就是说,墓指平处,坟为高处,所以汉代学者特别提到“葬而无坟谓之墓”。一些势力较强的宗族,人们生前聚族而居,死后也都葬在属于本族所有的墓地。但是,从民间的一般情况而言,由于家族共有的墓地面积有限,而族中人口不断繁衍,到后来,由各房各支乃至各个家庭另行自择墓地成为必然的趋势,甚至有同一家庭的成员也不葬在同一墓地的情况。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家族墓地具有神圣的意义。在中国,依恋祖宗坟墓,被认为是人伦大端,死后不准葬入祖坟,则是对有罪子孙的严厉惩罚。一个人即使背井离乡,也求有朝一日叶落归根,能老死家乡,葬入家族墓地。如果客死他乡,一般来说,其家属要千方百计把灵柩运回家乡。
在墓址的选择过程中,风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自战国时起,阴阳五行说流行,到魏晋之际阴阳家把它用于看风水、选择墓地上去,以为穷达寿天,都是由下葬地点决定的。在这种思想的诱惑之下,讲究趋吉避凶,迷信风水成为风气,每有丧事,必请风水先生看风水,这样就使丧葬更具有迷信色彩。特别是两汉以来,佛教盛行,对丧葬仪式影响更大。一般有钱有势的人家,凡有丧事,往往还要请佛教和尚诵经,据说是为死者超度,减罪资福,以便能够升入天堂。
不过死亡的本身总是有一种凶厄不祥的俗信意义,因此在整个丧葬习俗过程中处处充满了危险和灾难的侵扰,人们在心理上是处在一种极度的禁忌状态的,以为遵从这类禁忌是确保葬式顺利进行而又可趋吉避凶的唯一选择。
新中国成立以后,提倡移风易俗,办丧事逐渐简化,火葬的方式也逐渐被人们所认可,但是“入土为安”仍是人们遵守的古训,火化后的骨灰仍需埋入墓地。
 三、芜湖的婚丧习俗

(一)、芜湖的婚嫁习俗
芜湖作为皖江与皖南的工商业中心,其独特的商埠文化深深地影响着当地婚嫁习俗。
在芜湖地区,婚礼流程通常为以下几部分:托媒提亲、相亲、过庚、下聘、过礼、择日、接人、拜堂、回门。
托媒提亲:
当地俗称“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媒人提亲主要介绍双方情况,谈论双方时都有夸大渲染之处,俗话说:“媒人不扯谎,坐下没得讲”、“媒婆一张嘴,会说又会讲”、“十媒九谎”等等,这些谎言坑害不少青年男女。解放前,男婚女配多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礼节繁琐。家长为儿女择偶,一般都要了解对方的门户,门户即家庭的社会地位、经济实力、文化素质(书香门第)等,政治经济条件对婚姻有一定程度的制约,如当地有徽商联姻的风俗。还有门风,门风即勤劳、简朴等家风。俗语说:“高门对高门,笆门对笆门”、“穷和穷相好,富和富相交”,平常百姓择偶不攀“高门坎”,旧时还有指腹为婚的风俗。即双方儿女出生前就为其安排了婚姻,或者是在孩提时代就为之订婚,如娃娃亲、童养媳,在成年之后,再为其举办婚礼。偏远地区还有招亲、换亲等风俗习惯。
30年代后,在民主思潮的影响下,传统婚俗有所改变。父母在选择儿女婚姻对象之前,适当征求子女意见,但最终还是父母决定,尤其是父亲具有绝对决定权,因男女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有不少家庭因此陷入不幸。
过庚:
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中,求得庚贴,然后由算命先生来推算是否有“生肖冲克”。民间流传《反婚歌》:“从来白马怕金牛,羊鼠相逢一旦休,蛇见猛虎如刀割,金鸡见犬泪相流,灵猴与猪不同圈,蛟龙玉兔不到头。”
相亲:
分为男相女和女相男。女相男即相亲。媒人与女方家长约定,择日由媒人陪同男方到女家,拜见女方父母长辈,女方家长由此观察男方的外貌、风度、见识修养等;如果女方提出到男方家了解家境,男方必须接待,女方如同意在男方家吃饭,即说明同意婚事,如不同意则谢绝招待。男相女即相家,由媒人带女方到男家,和男方父母见面。男方母亲邀请女方到内室探询,观察女方衣鞋和装饰、测定女方针线功夫、衡量品性。旧时封建礼教深严,相亲和相家男女双方均不得直接见面。
下聘礼(纳采):
男女方订婚后,男方要择吉日正式向女方家馈赠彩礼。这是婚礼中的重要礼节,婚事成败,往往取决于此。事先通过媒人,由男女双方家庭协商、讨价还价,女方同意后,男方开出礼单,注明礼物品种与数量,托媒人转交,或者送礼时附入喜柬之内。聘礼备齐后,装入抬箱和箩筐内,里外都要贴上红纸写的“喜”字,托媒人送到女方家。女方放鞭炮迎接,并给抬工红包,如礼品丰厚,有的人家将礼品陈列堂屋,供宾客邻居观赏。男方下聘礼厚薄与女方陪嫁妆奁由直接联系。俗话说:“上等人家陪钱嫁女、中等人家将女嫁女,下等人家赚钱嫁女。”
礼品一般有:鱼、肉、酒、茶、糕、糖等,均为双份,礼担上披上红布,贴上鲜红双“喜”。女方回礼,为单数。礼品当中必须有糕,意为高来高往,吉祥如意。下聘后,男方每年端午、中秋、春节还要给女家送“节礼”。下聘完成之后,双方婚事就正式定下来了。
择日:
男方请算命先生择定吉日,用红纸书写迎娶日期,下达日书。男方备礼请媒人陪同送到女方家。
日书格式:男方 父姓名 长子名号出生年月 谨择于农×年×月×日
          女方 父姓名 长女名号出生年月 谨择于农×年×月×日
                                 落款:男方父母姓名鞠躬呈上
                                       农×年×月×日
接人(出嫁):
根据家境不同,操办仪式规模、档次不同。新娘乘坐的轿子也有讲究。有钱人家为绣花轿、珠子轿,绣花轿上面绣了各色人像和故事,有“西厢记”、“龙凤呈祥”等;珠子轿是用各色珠子编成,还用红毡毯绣上各时期的历史人物肖像。穷人家多用青布小轿。嫁日之前,女家不允许新娘饱食,新娘上轿后中途不许下轿方便。花轿临门前,母亲要为女儿哭嫁,有“哭发“之说,即嫁后兴旺发达之意,内容多为抚慰、劝告和吉祥语,如“出嫁后要孝顺公婆,尊敬长辈”等。男方到女方家接人,女家闩上大门,索取开门礼。
新娘出嫁穿的礼服也是各种各样的。有旗袍、短褂长裙、短褂长裤、婚纱(民国时期),新娘头上佩戴各式凤冠。
出嫁的嫁妆要提前准备。有俗语:“富人陪嫁,满房家具;穷人陪嫁,一头一尾。”大多包括:被子(两床、四床不等)、枕头数对,木盆一套(大、中、小),小盆必须有四条腿(旧时妇女分娩时用),马桶一个,里面放有枣子、花生、白果、莲子、鸡蛋、桂圆和一把筷子,意为早生贵子。此外,还有水瓶、茶具、脸盆、搓衣板、棒槌,意为嫁到婆家要操持家务。
男方家门口放鞭炮迎接新人,接新娘人数必须为双数,必须在下午前赶到婆家,花轿到门口,新人脚不能落地,有的人家用两条上面贴在红“喜”字的盛米麻袋交替铺在门口,口中高喊“一代传一代”、“一代传百代”,新娘还要跨过火盆,意喻“红红火火”,也有的是新郎用彩球把新娘牵到大厅。
拜堂:
先拜祖先,再拜公婆,拜四方,新郎挑开新娘头巾,入洞房,宴席开始。结婚之日,可到新房开玩笑、要喜糖,谓之“闹洞房”。
回门:
结婚三天后,新婚夫妇还要到娘家拜见岳父母。但当晚必须在日落前返回婆家,因为新婚不能空房。
此外,芜湖地区回民众多,有其特殊的风俗习惯。回民一般必须与同教人结婚。结婚仪式由知客或长者主持,阿訇先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如果双方都表示愿意结婚,接着由阿旬念“尼卡哈”(主婚经文),最后把事先准备好的核桃、枣儿散给亲属。结婚当天置办筵席款待宾客。亲友邻里赠送礼钱、礼物表示祝贺。
(二)、芜湖的丧葬习俗
    芜湖是一个商埠重镇,又是一个三教九流集散地,在丧葬习俗中,沿袭了通行的木棺土葬传统模式,也体现了商埠文化的重形式、重人伦、厚礼薄葬的丧礼精神。不管丧葬家庭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如何,必要的仪式是不可缺少的,只是规模的大小、礼节的厚重不同而已。其具体步骤如下:
移床:有些地方也称回床。父母病亡临终,子女守护身边,听取遗嘱,并赶做寿衣(俗称老衣)冲喜。寿衣一般为3~5件,名曰“三腰五领”,布料颜色忌黑色。病人行将断气,须立即撤其床帐,俗名“推帐”。此时,儿孙聚跪于床前,焚化香、纸,举哀,俗称“送老”。晚辈、眷属均穿着孝服(俗称“破孝”)。丧家一面向亲属报丧,一面为死者揩澡、梳洗、穿着老衣、老鞋、老帽,换毕即移床,即将死者移放于堂前一侧的停尸板上,面盖草纸,仰向屋脊,身盖“千金被”(由出嫁女儿置办)。移床后,儿孙眷属环跪周围烧纸、哭哀。
入殓:俗称“进材”,移床后,丧家搭孝堂(灵堂),入殓前,棺材安放于孝堂正中,头冲大门。棺内铺垫石灰包,上铺大表纸及死者衣被,将尸体移入棺内仰卧,周围塞进石灰包,另放一枚铜钱或铜元于死者口中,俗称“含口钱”。丧家行“夜祭”,向死者遗体作最后告别后用钉封棺(俗称“收封”或“抿金口”)。并放鞭炮、烧纸焚香祀奠、哭哀。棺下点1盏菜油灯,迷信称“引魂灯”(引行意),上罩竹篮,篮上置放死者生前所穿布鞋1双,表示引行。棺前供桌上安放死者牌位或遗像。孝子、眷属守候灵前。当吊唁者前来吊唁时,孝子、眷属行跪拜大礼,女眷于孝堂幔内哭哀。丧家办理丧事期间,多请民间锣、鼓、喇叭等吹打乐器艺人吹打,富者还请和尚、道士做“法事”超度亡魂。
祭祀:旧时,一般丧事人家祭奠。请绅士、学究等有学问的人担任司礼生。灵堂前置香案供奉牌位,司礼生立香案两侧,依次呼喊孝子、眷属、亲属上香行祭、亲友读祭文,富家则在宗祠内设龛供奉牌位,四时祭祀,或于其墓地置享堂祭祀。新丧人家,在第一年的社日前到新坟祭祀,俗有“新坟不过社”之说。民间一般对先人祭祀,多在清明、冬至日,农历“七月半”,或除夕日行祭。  
出殡、安葬、复山:“停丧”(死者停柩于灵堂内)一般为3~7日,多者达七七四十九天(习俗称单日)即出殡。把灵柩送往墓地,谓之“出殡”。出殡前,孝子先向“抬众”(抬棺木者)行跪拜大礼。“抬众”者一般为8人,富家为16人,8抬8换,以显示荣耀。棺上盖一红色床单,棺上站一雄鸡,俗称“站棺鸡”。出殡时,鸣锣开道 ,沿途燃放鞭炮撒“纸钱”。孝子捧死者灵牌或遗像引路,女眷扶棺和随棺哭泣哀号,有路祭者,停棺,孝子跪谢答祭。途经村庄、桥梁,皆停棺并放鞭炮。棺至墓地,抬转2~3圈,俗称“回龙”。然后由孝子掘土3锄,破土“开井”(即挖墓穴)。棺入墓穴后,孝子先铲土3锹掩棺,亲属以衣兜土3次从棺上行,将土倒在棺上,帮葬人然后填土做坟。而一般出葬三天后,家人还备些酒菜上坟祭典,叫复山。
烧七与回煞:新丧人家,从死者亡日起,49天内,丧家每隔7天要烧化纸钱,奠祀一次,俗称“烧七纸”。“六七”祀期,女婿须备办酒菜抬往坟地祭奠,俗称“送六七饭”。祭后的酒菜用以招待“抬众”与妻家族人,并让其评论酒菜是否丰盛。多婿的丧家每当“送六七饭”之际,唯恐被人笑其吝啬,不惜花费,争相攀比,以博好评。丧家请道士依据死者的生卒年月,用“干支”推算亡魂返家日称“回煞”。是日如逢七的日子(初七、十七、二十七)又适值七七祀日,则称“犯七”,俗以犯末七为差。
经过这样几道程序,一场丧葬基本结束。
(三)、芜湖历史上的婚丧服务
芜湖商品经济的发展,较早地催生了婚丧礼仪的市场化。坐落在镜湖区古城鱼市街的“云霞斋”花轿行,就是一家以出租婚丧嫁娶用品颇有影响的商行。1864年是由一位姓徐的居民兴办,后来又转到张家,芜湖市七十岁以上老人及郊区和方圆几百里以外的小县城的老人都知道。大户人家办婚丧事所用物品都是自家制作,而城区内大多数收入低微的市民无力置办大批婚丧物品,于是,云霞斋花轿行便由此而来。它主要为城乡普通大众提供婚事丧事服务。“云霞斋”里不但有各色各样的孝服,同时也有不同类型的棺罩。“云霞斋”花轿行就是从几件白布、蔴布做的孝服和几件红绸做的新娘衣的基础上,经过数十年,不断改进更新发展起来的。
过去办丧事,也有讲究。出葬时,只在棺材上面加盖一床红被面。以后,改为用毛竹片和木板制成一个顶和四块架子。绑在棺材周围。再由绣着各类人物像的罩衣罩上。这就是棺罩。
先是一层罩衣,叫“单龙”,八个人抬的。后又增为二层,叫“双笼”,十六人抬;三层叫“大龙”,三十二人抬。上面用一根木头雕成龙身,两头雕成一个龙头和凤尾。当然,像这样的场面“云霞斋”也只出租过次把二次。而出租孝服和棺罩,高家都要派人跟着去看。一是更好地服务,同时也防止孝服和棺罩的损坏。
而“云霞斋”的兴衰,也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寿终正寝,1955年扫“四旧”,“云霞斋”的出租商品全部一烧而光。
建国后,芜湖市除了少数边远贫困的农村地区仍采用木棺土葬的办法,基本上都按政府提倡的火葬要求,市里和各县都建立了火葬场。火化前,出讣告,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亲友凭吊,臂黑纱,佩白花,送花圈或送挽幛,开追悼会,寄托哀思。火化后,骨灰盒安葬入土,也有寄放在殡仪馆的,或将骨灰撒向江海大地。
今天,在多元化、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社会里,丧事一条龙的服务再度出现,沿袭当年“云霞斋”在丧葬服务专业化的功能。任何在传承中创新,认真做好丧葬服务,确实是我们和后人值得思考的一个课题。
四、婚丧习俗的价值
婚丧礼仪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文化的集中表现,也是社会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婚嫁与丧葬礼仪这种个体的人生体验,一代一代传递着丰富的人文信息,传承了一个民族、一个区域独特的文化与精神,是种族薪火相传的不可替代的载体。
无论是婚礼还是丧礼,都是历史的延续与积淀。虽然,时代在变、环境在变,形式也随之有所改变,但其蕴涵着的文化意义与其传递的基本精神却没有改变。诸如:婚嫁习俗中,虽然现代化的生活环境已经不需要马桶、木盆等生活用品了,但作为象征意义的小摆件也因运而生,以突显其文化意义,表现出人们对家族兴旺、家庭和睦的良好祝愿。
芜湖的传统婚丧习俗所体现的区域性特征,诸如:商埠文化的节俭而隆重、寓人伦于形式的特点,是本土文化中十分宝贵的因子。
而芜湖婚丧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悠久历史,也说明了芜湖人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与社会化服务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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