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陈毅强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逵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火炬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谭敏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俐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梁红标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杨贵平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尹明为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林凯为中山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陈俊源为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叶新雄为中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德荣为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任命冯海垣为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免去徐小莉的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国庆的中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俊源的中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陆德华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