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37年的迫害浪潮中,西伯利亚的所有中国人无一幸免。这年10月23日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发布№00693命令,要求逮捕所有越境分子,不论其动机和处境如何。同年12月22日又下达内务人民委员部的指示,要求远东地区“立即逮捕有挑衅行为和恐怖意向的所有中国人”。1938年1月31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决定把“镇压”包括中国人在内的“间谍破坏”行动延长到1938年4月15日。
所谓“越境分子”,主要指日寇占领中国东北后被迫越境进入远东和西伯利亚的中国抗日游击队队员。从1932年初到1933年初,大约有几千名东北抗日游击队的指战员,为了逃避侵华日军的清剿,进入苏联远东和西伯利亚,被迫当伐木工人或煤矿矿工。№00693令要求立即逮捕所有越境者,或交军事法庭审判,或关入监狱或集中营。1936-1937年夏在哈卡斯自治州当伐木工或矿工的前中国游击队员均被打成间谍而被逮捕。
1937年12月22日叶若夫给柳什科夫发过如下绝密电报:“所有中国人,不论国籍,凡有挑衅行为或恐怖意向者,立即逮捕,不得有误”。而“挑衅行为”和“恐怖意向”是个可以被随意解释的概念,这就为契卡人员的为所欲为大开了绿灯。次日即12月23日,叶若夫补充发电报如下:“同时在边疆区开展拆除所有中国人和其他人的窝点。仔细搜查。窝主和被窝藏人员一律逮捕。对其进行侦查。被揭露犯有反苏、间谍、走私罪和刑事罪的已获苏联国籍的中国人的案件,交由三人小组审理,并对一类和二类犯人实行惩治……禁止其在远东边疆区、赤塔州和伊尔库茨克州居住。”
一类犯人实际就是死刑犯,二类犯人要处以10年以上集中营劳役。禁止居住就是强行迁移,把他们赶上闷罐车,辗转数月,押送到指定地点。上不了火车的一般都被枪毙。老弱病残一路上饿死冻死病死无数,尸体被直接抛出车外。
克拉斯诺亚尔边疆区决定逮捕一类分子750人,二类分子2500人。西西伯利亚边疆区——分别为5000人和12000人。东西伯利亚边疆区——1000人和4000人。远东边疆区——2000人和4000人。而1938年2月1日到8月29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批准逮捕的一二类分子总数为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