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阳最新人事任免,贵阳领导班子介绍】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年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昨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任命:刘晓萍任贵阳市财政局局长;陈德勇任贵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谭筑任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梅俊所任贵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邹杰所任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职务;董智所任贵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会后,刘晓萍、陈德勇、谭筑三名新任命的国家干部向宪法宣誓,正式就职。
国歌唱毕,领誓人、新任命的市财政局局长刘晓萍走到宣誓台前,将左手抚按在宪法上,右手举拳,宣读誓词。新任命的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陈德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谭筑并排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4月27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晓萍为贵阳市财政局局长;
陈德勇为贵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谭筑为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邹杰的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梅俊的贵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张海涛的贵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董智的贵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4月27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君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尹秋红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孙雪梅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陈雁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厉文华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祥虎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朱小龙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唐有临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光焰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俊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广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梁少祝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汤帆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甘炫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霍守明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唐伟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孟坚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缪凡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生态保护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宁德黔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亚新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尹秋红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张祥虎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小龙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厉文华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蔡春艳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雁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甘炫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伟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许亮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光焰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周俊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霍守明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唐有临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广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高勇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邬黔明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经建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江源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道鸿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4月27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泽军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李伟的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琦的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傅惠清的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侯贵清的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毅的贵阳市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建的贵阳市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