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2月,方志敏部绑架了美国传教士达能和史文明夫妇,要求巨额赎金二万元,二人拒绝,2天后被砍头。此恶行引起全国和世界强烈谴责!次年1月,方战败被俘,民国政府以谋杀达能夫妇罪判其死刑,同年8月执行。方志敏在狱中写下:"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
方志敏,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人。1922年8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3月转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1月,参与领导弋横暴动,创建赣东北苏区,领导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10军。先后任赣东北省、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10军、红11军政治委员,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他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赣东北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一整套建党、建军和建立红色政权的经验,毛泽东称之为“方志敏式”根据地。1935年被捕牺牲。
童年时代
方志敏(1899—1935),原名远镇,乳名正鹄,号慧生。1899年8月21日(清光绪二十五年七月十六)出生于江西省弋阳县漆工镇湖塘村一个世代务农的家庭。他从小体弱却俊秀,在村里有“正宫娘娘”的绰号。他8岁入私塾,12岁便辍学辅助家庭务农,童年在家乡度过。17岁时在乡亲们的帮助下进入县立高等小学,在校内时接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
青年时期
1916年秋,在乡亲们的帮助下,方志敏考入弋阳县立高等小学学习。在校组织进步团体“九区青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