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有人曾提议把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选集

发布时间:2014-07-31作者:27资讯网来源:www.27zixun.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首页 > 野史传奇 > 民间故事 手机阅读
《1954年有人曾提议把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选集(4)》由作者投稿编辑于2014-07-31 收集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3月初,毛泽东修改审定了《宪法草案初稿说明》,并第一次署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起草小组”的落款。该文讲了五个问题,其中,在第二个问题里,毛泽东对设立国家主席解释说:“为保证国家安全起见,设了个主席。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有议长(当时曾考虑设议长),有总理,又有个主席,就更安全些,不至于三个地方同时都出毛病。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了毛病,那毫无办法,只好等四年再说(当时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四年)。设国家主席,在国务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间有个缓冲作用。”同时,他还提出了设立国家副主席的问题。毛泽东在宪法草案的最初稿上批示:“设副主席一人,主席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主席代理之。”后来,毛泽东又在草案读稿上批示:“副主席受委托得代行主席部分职权,此点必须加入。”他还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可以解散国会,我们的主席不能解散全国代表大会,相反地,全国代表大会倒可以罢免主席。国家主席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并服从于它。”在毛泽东的再三坚持下,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写入了宪法。

3月9日,杭州宪法起草小组提交了“四读稿”,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讨论修改宪法草案,提供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稿本。3月12日、13日和15日,刘少奇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了“四读稿”,并同意扩大范围讨论修改后,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还决定:(一)以陈伯达、胡乔木、董必武、彭真、邓小平、李维汉、张际春、田家英等8人组成宪法小组,负责初稿的最后修改;(二)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李维汉任秘书长。至此,宪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告一段落。

3月17日,毛泽东和宪法起草小组一行回到北京,立即着手召集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讨论宪法草案。3月23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毛泽东主持会议。刘少奇、周恩来、陈云、董必武、邓小平、宋庆龄、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程潜等26名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首先,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向会议正式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随后,陈伯达受毛泽东委托,在会上作了关于宪法草案(初稿)起草工作的说明。会议决定,除在宪法起草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讨论外,还要会同全国政协进行分组讨论。同时分发给各大行政区、各省市的领导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展开讨论。

5月27日至31日,在刘少奇的主持下,宪法起草委员会接连召开4次全体会议,对草案初稿逐章讨论,随后形成了宪法草案(修正稿)。与此同时,全国政协和各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共8000多人,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对宪法草案(初稿)进行讨论,提出各种修改意见5900多条。这一期间,毛泽东始终关注着宪法草案的讨论情况,让田家英将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和从各个方面提出来的修改意见、建议和种种疑问向他汇报。

6月11日下午,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毛泽东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说:“宪法的起草,前后差不多7个月。最初第一个稿子是在去年11、12月间,那是陈伯达同志一个人写的(后来没有被采纳)。第二稿是在西湖两个月,那是一个小组起草的。第三稿是在北京,就是中共中央提出的宪法草案初稿,到现在又修改了许多。每一稿本身都有许多修改。在西湖那一稿,就有七八次稿子。前后总算起来,恐怕有一二十个稿子了。大家尽了很多力量,全国有八千多人讨论,提出了五千几百条意见,采纳了百把十条,最后到今天还依靠在座各位讨论修改。总之是反复研究,不厌其详。将来公布以后,还要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宪法是采取征求广大人民的意见这样一个办法起草的。这个宪法草案,大体上是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

上一篇韩复榘简介 韩复榘之子忆朝战:宣传队去敌铁丝网挂宣传品战死近半

下一篇张耀祠忆逮捕江青:并未大吵大闹在地上打滚

民间故事本月排行

民间故事精选